金融保險法準備要領
一、金融保險法
金融保險法包括保險法、證券交易法、金融消費者保護法、銀行法、金融控股公司法等,除了補習班整理的講義之外,整體面或銀行法可參考王志誠老師《現代金融法》,保險學建議選完整教科書建立體系觀念(一本書主義),如葉啟洲老師《保險法》、廖世昌老師、汪信君老師《保險法理論與實務》,再將上課老師提到各家各派見解融入;證券交易法建議劉連煜老師《新證券交易法實例研習》,其他科則務必多熟讀法條規範。
二、保險法這科的重點包括如下:
包括損害保險與定額保險之區分、人身保險保險利益有無及存在何時之爭議、複保險、保險代位、最大善意原則、契約疑義解釋、危險增加通知義務、據實說明義務、消滅時效、責任保險、保證保險、人壽保險之書面同意、受益人問題、停效復效、保單價值與強制執行、帶病投保、傷害保險之定義及除外、非保險業經營保險、保險業投資之限制、安定基金等,其他多注意保險相關新聞案例及修法之討論(如剛修正通過之保險法第107條),金融評議中心的評議書及電子報案例分享都是重要實務見解,另可參加臉書社團《保險法六七八》、臉書粉絲團《劉北元的保險世界》,關注學者們的重點及最新實務判決。
三、證券交易法這科的重點包括如下:
包括有價證券定義、公開收購股權、私募、庫藏股、獨立董事與外部董事、詐欺行為、操縱市場行為、股東會與委託書、內線交易、短線交易(歸入權)等,時事問題也要注意,例如大同友訊等。
四、金融消費者保護法這科的重點大略如下:
條文不多,好掌握,著重在金融服務業的義務及損害賠償責任,另有關後續評議程序亦是考試重點。
五、銀行法這科的重點大略如下:
放款無須連帶保證人之規定、銀行對於客戶保密之規定、反面承諾、銀行對利害關係人授信之限制、大股東適格性之管理、違法吸金之定義、商業銀行投資之規定。
六、金融控股公司法這科的重點大略如下:
有關共同行銷之規定、金融控股公司之投資項目、金融控股公司短期資金得運用之項目、主管機關對金融控股公司之監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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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者:公職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