考試介紹
會計師
證照考試
- 中級會計學 (含財務會計準則公報與財務報表分析)
- 成本與管理會計學
- 審計學 (包含審計準則公報與職業道德規範)
- 高等會計學
- 稅務法規 (包含所得稅法、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、土地稅法、稅捐稽徵法、遺產及贈與稅法)
- 公司法、證交法與商業會計法
- 多元型式作文
※申論+測驗混合試題
成績 計算 |
依考試院公告手為『四年式滾動式科別及格制』,自及格之日起保留三年。 |
及格 方式 |
各科各滿60分為及格,自及格之日起保留三年 國文成績需達當次考試,該科目到考者之平均成績 |
記帳士
證照考試
- 會計學概要◎
-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※
- 租稅申報實務
- 稅務相關法規概要※
「※」採測驗題型,「◎」採申論及測驗之混合試題,未標記者為申論題型。
成績 計算 |
總成績以各科目平均成績計算之。 應試科目總成績 = 國文成績×10% + 專業科目成績 專業科目成績=各科目成績總和÷科目數×90% |
及格 方式 |
總成績,滿60分及格 1科為0分或專業科目平均未滿50分均不予及格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