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,民國85年畢業於國立台北商專,於民國95年考取司法特考五等--錄事,並於民國97年考取司法特考四等--法院書記官。
起初,我只是一個鄉下的安親班老師,在因緣際會之下,認識志光超級函授。我準備國考時,照常全職上班,充分利用”志光超級函授”所提供的教材,不用親身蒞臨補習班也能吸取老師的上課精華。真的很感謝志光補習班,他們真的很用心地製作”超級函授”的教材,並提供學員免費的總複習回班課程,讓我勇於追夢,美夢成真!
首先,我由衷地感謝刑法—周昉老師 (函授經典-刑法導論講座),周老師是我的啟蒙老師,帶我進入法律無邊無窮的瀚海,讓我對於法律條文不再陌生害怕,讓我人生更加絢麗豐富,讓我更加知足和感恩! 再者,我想感謝刑訴—張捷老師,謝謝您不辭辛勞一遍又一遍地複述刑訴流程圖和架構,讓學生了解程序之進行和轉換,謝謝您讓我對於刑事訴訟法有了興趣和想法! 最後,我要感謝法組—李源老師,謝謝李老師將法院組織法拆解重組成必勝法寶,謝謝李老師的”拭窗之手”和”永不放棄”的叮嚀 ~~『金榜卓越』無關乎落榜與上榜的世俗蜚語,而是『永不放棄』的精神!
國考之路,崎嶇難行,如履薄冰,如臨深淵,若沒有老師、朋友、家人的鼓勵和支持,我無法撐到如今功成名就。我出身於貧窮的單親家庭,母親只有國小畢業,靠著做苦工領微薄的薪水,一路上含辛茹苦地扶養我長大,為確保我能常存有『四心』—平常心、愛心、開心和進取心。我能有今天的成就,要歸功於我的媽媽,謝謝媽媽對我的不離不棄,謝謝媽媽對我的養育之恩,感激之情溢於言表!
因為有超級函授,使我於民國95年第一次參加司法特考五等錄事考試即一舉上榜,隨即分發在桃園地方法院擔任錄事的工作。惟,在我得知上榜之際,並不因此而欣喜若狂,因為,我知道自己的目標不僅於此。我開始構思我的下一段國考之路,思考自己如何在忙碌的法院工作時又可以準備國家考試,最後,決定再次購買超級函授—司法特考四等法院書記官的函授教材,果然,我再度榮登金榜。
以下,是我的國考之路準備方式,希望給正在準備四等書記官考試的同學們一點參考,也告訴世人,”非法律系”的人~可以不須辭去現有的工作,在二年內考上四等書記官。
一、 心態調整: 不忮不求
《詩經》邶風雄雉:“不忮不求,何用不臧。
孔子在《論語》子罕篇中說子路為人慷慨尚義,子路穿著破舊的袍子,和穿了皮袍的富貴中人站在一起時,他沒有一點兒自卑感,絲毫不覺得自己不如別人,這種氣魄不容易養成,必須要有真正的學問和氣度才行。因此,孔子引用詩經邶風雄雉章中的兩句話稱讚子路。
二、 作息規律:
我住新竹縣湖口鄉,每天通車到桃園地方法院當錄事,錄事的工作從早上8:30到下午5:30只有一個『忙』字可以形容,有時連中午的吃飯時間都不得閒,相信當過錄事工作的同學應該可以體會我說的。那麼,我為了要準備四等的書記官考試,勢必要擠出自己可以唸書的時間,所以,我選擇了志光的超級函授CD,嚴格執行我的作戰計畫。
1. 每天早上2:00起床唸書,6:00出門去搭火車上班。
2. 坐火車的時間就背小六法,或是聽MP3 (將函授的教材所提供的CD轉載至我的隨身MP3上)
3. 早上7:30左右到桃園地方法院,再唸一小時的書。
4. 早上8:30開始上班直到下午5:30準時下班,為了要能夠準時下班,必須犧牲中午吃飯休息時間,拼命地工作以求能準時完成上頭所交辦的工作。
5. 晚上回到家約7:30已疲憊不堪,準時於9:00睡覺。
以上的生活作息,我維持了二年之久,96年第一年考書記官時以0.8分中箭落馬,第二年捲土重來,於97年順利考取四等法院書記官。
三、 各科作戰
1. 刑法
反覆聽函授提供的上課CD,一遍一遍地加深印象,周昉老師所提醒的重要爭點是常考題型,一定要附記在自己的小六法上,反覆地翻閱小六法,訓練自己在一看到條文就可以出現反射動作--說出考點所在。在考試之前,我就聽了五遍整個循環,還不包括我每天都是聽刑法CD入睡的哦! 其實,補習班所提供的教材已經很足夠了,再加上周昉老師所教授的解題技巧也很受用,但是,我還是會去買律師、司法官、法研所的題庫來做練習題,訓練自己的思考邏輯,以及答題技巧。刑法的條文不多,如果可以就要求自己全部背熟包括條號 ,以免遭受突襲,因為,若當年考出偏冷題目,別人不會而你卻會寫,那就勝券在握了。
2. 刑事訴訟法
跟著老師的體系走,一遍一遍地記住流程,刑法是實體法而刑訴是程序法,所以,記熟刑訴流程和各程序之間的轉換是很重要第一件事。
唸刑訴,不能從第一條逐條背到最後一條,而是要將法條用一組一組的方式挑出來背,上課時張捷老師會教,只要相信老師,你也可以做到徒手寫出刑訴流程圖和條號。重點的條號,我個人覺得是一定要背,甚至要背熟--條、項、款。因為,批改你考卷的教授會很重視條、項、款之間的差別,但是,若你考試緊張忘了法條,也不要用猜的,忘了”條號”就寫出條文的內容即可,考試最忌諱張冠李戴。 最後,多做考古題也是致勝的不二法門哦!
3. 法院組織法
李源老師的講義整理得非常好,我個人是覺得坊間沒有寫得比老師更好的書了,所以,只要熟讀老師的講義和背熟法條即可。老師會教授解題技巧,只要按部就班跟著老師練習寫題目,法組要拿高分絕對沒有問題,96年我的法組第四題就拿到25分的滿分(填寫複查成績申請書,考選部就會回覆你每題的得分)。
4. 民法 & 民事訴訟法
由於,我個人對民法和民事訴訟法不感興趣,所以,唸起書來十分痛苦。但是,想要金榜題名,只好告訴自己要咬緊牙關撐下去。補習班提供的題庫最好可以看完一遍,才知道考點所在,因為,時間有限,在不想失分太多的情況之下,民法和民訴的重點條文也要背過一遍。
5. 法學知識與英文
(包括中華民國憲法30%、法學緒論30%、英文40%)
(1) 憲法
我個人很推崇賴農惟老師寫的中華民國憲法體系整理,跟著賴老師的口訣背,你就會覺得憲法也可以很好玩,憲法拿滿分是理所當然的事。
(2) 法緒
我個人因為已經考取95年錄事了,因此,在準備書記官考試時,”法緒”對我個人來說是個不用準備的科目,所以,我只有看補習班提供的題庫作題目練習而已。
(3) 英文
英文考試範圍大,我要求自己背熟老師的講義,以及做完題庫,常常反覆地背英文 。英文並非一蹴可幾,實需每天累積而成,不能每天看英文也至少每隔一天就要看,因為,只要你一星期都沒看英文,你的英文就會在無形中退步而不自知。英文佔40%說多不多卻又說少不少,不要輕忽英文這科,在法院就是有英文拿滿分考上書記官的。
6. 國文 (作文60%、公文20%與測驗20%)
金庸老師曾說:「成也作文,敗也作文。」在考生程度相當的情況下,作文常是上榜與落榜的關鍵。作文平時就要多練習寫,多背一些名言佳句,多寫幾篇作文直到正式進考場時,自己才不會心慌不知從何下筆。尤其,”國文”是進考場的第一節考試科目,若你在第一節考試時就慌了手腳,那會影響你下面幾節的考試情緒,戰鬥力會大打折扣。
至於,公文只要基本格式寫對了,原則上大家的分數不會差太多。而測驗題的部份,只能說運氣十分重要,因為文學博大淵深,你很難猜到題目,只有靠自己平時對文學的渉獵程度來取決分數高低了。
國考之路分享至此,唯有記取教訓、拿出眾人皆睡我獨醒的毅力,舉燈再戰一回合,相信成功之路就在不遠處。我自己的座右銘就貼在書桌前→『寧願辛苦一陣子,也不要辛苦一輩子。』最後,套句刑法周昉老師的話:『學法之道在助人,莫忘初衷。』共勉之!